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第三十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