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师范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和体制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实行“学院预录娶纪检监督、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由各学院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组决定考生是否录龋校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各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的情况,纠正或处理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二、录取办法1、提档:学校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2以内)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提取电子档案。2、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清”和“分数优先”并举的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超过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录取采用专业清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到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数(110%以内)后投放档案。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3、报考英语专业须为英语语种的考生。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良好及良好以上;英语单科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今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5、报考音乐类、美术类(含动画)专业的考生:A.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龋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