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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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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1、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2、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均可填报我院相关专业。3、我院每年的招生计划均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工作。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规定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且填报我院志愿,并符合所在地教育考试院录取政策者,我院采用“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进档考生。4、江苏省内我院所有专业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填报,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普通类考生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考生,我院将遵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法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5、对进档考生,一般情况下按其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确因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在征求考生意见的情况下,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龋6、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满足等级(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龋7、安徽、浙江、新疆等省的考生分别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龋8、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9、凡符合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招办投档后,我院将根据各专业计划余缺情况参照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情况安排录取专业。10、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下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录取时联系,录取信息可来电、来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