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江苏省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提前民办本科批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4C1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