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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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第九条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