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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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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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按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2、调档比例为120%(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盛区、市调档比例除外)。3、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专业按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取,文史类专业按语文、英语和综合成绩依次录龋4、特别省份(1)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必测为4C。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即录取时,采用投档单库中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基准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龋(2)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5、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分配专业时以实考分为依据。6、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7、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国防生招生专业只招英语考生。(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3)俄语专业只招英语和俄语考生。(4)朝鲜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考生。(5)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工商管理(联合办学)等十个本科专业及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两个专科专业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授课,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8、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10、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