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7、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