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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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吉林省为专科一批录取,执行吉林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2.省外执行各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吉林省美术设计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校根据吉林省招生办投档信息和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龋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学校初审、复试合格,向社会公示后,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艺术类专科最低投档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在吉林省艺术类提前专科批之前录龋加分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转专业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各省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其它备注:商务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与新加坡PSB学院联合办学)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为及格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