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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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六、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报考我校的非艺术体育类考生,辽宁省提档比例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2%,其它省份提档比例:平行志愿则按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否则为同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建议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宜报考我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和食品加工技术等专业。报考我校有身高要求的艺术类专业,需符合我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详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3、院校志愿及录取①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在各省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②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如没有平行志愿投档: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内蒙古地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对外汉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成绩100分以上、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②体育类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