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年修订)。
3、为保证新生的总体素质,录取时,按学院招生计划120%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专业考核情况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5、顺序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时,优先录取我院志愿在先的考生。
6、录取时无分数级差要求。各专业均无选科要求。
7、安排专业时,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专业限制条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外语语种为英语。
9、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该专业的考生开学后将复试美术,不合格者,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学院统一调整至其它专业。
10、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1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等十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各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学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内蒙古的艺术类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报考我院,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