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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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五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龋第六条坚持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同一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龋第七条安排专业时,对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二志愿考生,酌情安排考生的专业志愿。第八条学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均按广东省招生办编印的《广东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执行,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同一专业所规定的几种不同的选考科目,在录取时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龋同等条件下,按专业特点的需要侧重考虑选考科目。第九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学院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考生健康标准。 第十条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招生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第十一条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四科总分与美术术科分之和,根据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龋第十二条 如考生按志愿所报考各专业名额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照顾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