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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第四章新生录取第十五条滨州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八条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录取批次:山东省艺术类为专科(高职)一批,普通高职、对口高职为专科(高职)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龋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①空中乘务专业: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普通类高职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对口高职专业: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龋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