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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够了解,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年招生简章,供同学们参考:  

第一部分学校名称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跻身国家200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行列。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科评价网发布的“2018-2019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显示,学院竞争力排行福建省高职高专第4、全国高职高专第212位。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现设有八个二级学院(系):信息与制造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旅创意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厚溥IT学院、教育系、环境工程系,40个高职专业,其中26个专业进入全省排名前十名,其中15个专业进入前五名。在编教职员工56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72人,“双师型”教师228人,全日制在校生10052人。  

三、学校地址  

1.主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中路5号,邮编:364030。  

2.天马校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南路,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学制与办学类型  

1.办学层次:专科  

2.学制:三年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4.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二部分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020年普通高考我校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2020年福建省内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他各省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招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部分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的计划、宣传和录取等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录取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  

一、录取规则  

1.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我校按照招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4.专业录取规则按招生所在省份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专业录取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专业。  

考生入学后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或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表演艺术专业7200元/年,护理、助产、药学专业66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分奖助政策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通过手机APP在线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根据认定结果申请相应档次的国家助学金或其他资助。  

二、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可向生源所在地的经办银行申请。生源地信息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银行。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我校复学、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8000元。  

五、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500元至1200元。  

六、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获得合法报酬。  

七、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八、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我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部分新生入学及其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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