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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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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好的学校环境和学习氛围是我们选择学校时优先考虑的,好的学校不仅可以对我们的学习有帮助,更可以让你度过美好的校园生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标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学制四年,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国际一流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剧场,建筑风格独特,校园环境优美。  

2020年学校在会展经济与管理、学前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表演、电影学、书法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等13个专业的26个专业方向招生。  

为满足学生高层次个性化学习需求,帮助学生实现“海外直通、名校读研”的目标。学校2020年26个本科专业方向均开设本硕直通项目,2020级全体新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学校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近百所世界名校达成合作,通过雅思教学、GPA和留学背景提升指导、1对1留学导师量身定制、硕士预科课程和专业教育相融通,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100%保证学生实现海外升硕。  

目前学校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奥地利建立6个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通过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以国际化视野来对应用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创新,通过国外教师对学生的现场指导,让学生们感受国外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2012年,学校的“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荣获了“第七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与中央新影集团、国家大剧院、国展中心、798艺术中心、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百余家校外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联手打造一批一流的、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实习实践基地,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中央新影集团作为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的实践基地,2015年被批准为北京市高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计划未完成时,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要求  

1.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所有选科考生均可报考。  

2.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学校部分艺术类专业设置多个招考方向,考生入学后,可以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3.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4.学生入学后均有二次选择就读专业机会,学校允许学生在入学初或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障学生权益,高招录取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录取注意事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北京、天津、河北地区考生录取后不统一邮寄通知书,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话与短信通知、学校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到学校办理领取通知书、交费、注册手续。京外其他地区录取通知书发放、交费及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京外其他地区考生及家长也可以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到校现场交费等方式交纳学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2020年录取新手入学后均享受“一站式报到服务”。录取期间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建议报考学校考生主动联系学校招生老师(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沟通相关事宜。  

3.各专业实际录取报到人数在15人以下时,原则上不开班,新生可根据相关政策及个人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4.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校在开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8.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9.各专业学费每学年6.98万元。  

10.住宿费为两种收费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任选其一。宿舍均为精装修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地板、鞋柜、自动加热冲洗坐便器等,每个学生配有单独的上床下桌专用床。宿舍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1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12.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3.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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