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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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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按照《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20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2.所有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信息,系统将在3月19日至20日进行信息预审核。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由报名学校于3月21日9时至22日17时对考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3.所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11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详见《浙江省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3.录取名额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不再进行征求志愿补报。  

六、其他  

1.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招生办。  

4.招生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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