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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聚焦“一带一路”,充分挖掘世界温州人资源,大力实施“留学温大”工程,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迄今学校已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117所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创办温州肯恩大学,在泰国东方大学开设孔子学院,在意大利锡耶纳大学阿雷佐校区开设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是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是中国侨联对外文化交流基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具备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硕士学生的资格,是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单位。目前,学校与日本东京大学、京都大学分别联合成立国际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学校举办国(境)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1个,开设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8个,全英文授课硕士项目12个,与俄罗斯联邦萨马拉国立研究大学、加拿大北哥伦比亚大学、韩国全南大学、群山大学联合招收博士生。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学校依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或平行志愿进行录取。组档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学校按录取人数的100%~120%调阅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 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 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 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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