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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资助政策

我校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积极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型资助等多元资助手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受助学生都同样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同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二)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三)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学校专业(类)确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类)。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为“不限”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组织管理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进民主管理与监督,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本科招生具体事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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