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办学宗旨
学院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整体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整合后的跨越式发展,并在办学实践中逐步积淀和形成“以服务呼和浩特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科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艺术类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体育类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须外语口试成绩合格。所有专业的考生进校后的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俄语。
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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