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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建于2002年3月,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会计专业3000元/学年;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其中学费3300元/学年,校企合作服务费3300元/学年);其他专业:3300元/学年。

 

第二章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0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网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  
3、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4月30日10时至5月8日18时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三章考试科目及分数排序规则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2020年学院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录取。  
1、科目及分值。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分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序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第四章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学院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⑴、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83号)文件精神,参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⑵、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5月14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5月16日—22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akszy.com))上予以公示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5月23日—30日,打印录取花名册、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空缺计划转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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