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是2004年1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如下。
第一章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直升高职(专科)计划400人,其中:普通类280人,单列类1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第二章报名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报名程序:
1.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各院校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直接“推荐入学”。
2.5月7日-5月13日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5月14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汇总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校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所交材料清单:
(1)《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纸制一份
(2)《学生成绩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纸制各一份。
(4)《2020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3)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
(5)《公示表》纸制一份。
第三章录取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三、免试录取政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四、5月22日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由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第四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章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一、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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