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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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在进行志愿报考以及选择学校时,招生简章是极为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考生对学校有更多的了解,小编整理了2020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9〕34号)的规定,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我校学习,特制定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情况介绍: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02人,“双师”素质教师277人;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与体育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16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764人。我校充分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化办学职能,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赶超跨越已经成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常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分类考试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具体事宜。
第五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如下:(具体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应具有高中毕业证,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关专业要求。
(二)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具有中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应具有中职毕业证。
(三)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2013年(含)以后应、往届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即8C及以上)。
(四)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精准脱贫班)、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对口报考(中职须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或证明)外,其他专业不受专业限制。
(五)免试生报名:凡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的高职(专科)院校,考生必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3月1日前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再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交省教育厅审核,最后录取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六)报考我校精准脱贫班(学前教育精准脱贫班)的学生必须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该班学生享受减免情况严格按国家、省、市的精准扶贫政策执行。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0年3月9日09∶00至3月17日17∶00。
第二次填报:2020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填报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报名结束后,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公布在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三)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贵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奖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类别,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四条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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