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
二级院系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建筑工程学院 | 文、理科 土建类 |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文、理科 机械加工类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技术方向)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文、理科 电子技术类 | ||
文、理科 计算机类 | ||
软件技术 | ||
软件技术(游戏软件技术方向) | ||
艺术与教育学院 | 艺术设计 | 艺术(美术) |
环境艺术设计 | ||
汽车工程学院 | 文、理科 汽车类 | |
工商管理学院 | 文、理 会计类 | |
工商企业管理 | ||
文、理 | ||
录取规则
(一)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录取。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同分排序录取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美术)考生专业认定按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为准,进档考生,按照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三)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顺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助学政策
在校学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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