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政法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科研成果
据2020年5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承担省部级、厅局级和各类横向课题158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2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42部,获省社科成果奖等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0多项。
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五)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守各省招生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较高的学生。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录取要求
(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外,还要求:招生对象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机智勇敢,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专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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