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收费标准
1.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
2.法律事务等其它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900元/生·学年。
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普通高校考试工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录取规则
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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