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路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校选择 >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够了解,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年招生简章,供同学们参考:  

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  

第一条学校全称: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国标代码:14392河南省招生代码:6233  

第三条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与汤阴县人和大道交叉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计划编制  

第九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根据招生计划数量,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类:录取时严格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录取文件相关政策,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考生档案投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2020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暂定为:37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600元/生/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