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工科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学院简介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以水利为特色,以工科为优势的综合性院校。学院前身创建于1958年,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山东省水利厅、教育厅。2006在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高校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评估中获得“双优”,分别被授予“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和“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高校体育优秀单位”;2008年荣获“全省高校公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国家水利部批准为“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1年荣获“2011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先进单位”、“‘十一五’全国水利职工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被建设部、教育部确定为“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组织机构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全日制高职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普通文理科和春季高考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艺术各专业,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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