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财经
联系方式:
招生章程
相信大家选学校的时候都非常看重学校的环境,以及教学条件,那么2020年招生简章具体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小编也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不含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及代码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13011
第五条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简介
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青岛市品牌高职院校、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青岛市文明校园”。学院教育教学、办公、生活服务及娱乐设施设备齐全,校园规划合理、布局宏伟、设计新颖、建筑独特,是一个别具特色的现代化大学校区。
第八条院系设置及就业情况
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高职院校,设置有酒店管理学院、文旅学院、烹饪学院、酒店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10个二级院部,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等3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融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秉承“勤、真、灵、雅”(勤以励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开放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探索出“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九条学院专业设置
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应用日语、应用韩语、烹调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餐工艺、食品营养与检测、工程造价、物业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快递运营管理、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
第十条办学条件及社会评价
学院地处美丽海滨城市青岛的崂山风景区,占地近660亩,景色秀丽,环境幽雅,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图书百万多册,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20万元,为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其中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3名,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9名,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青岛高校教学名师6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1人、旅游教育名师1人、旅游教育杰出青年教师1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青岛市会计领军人才1人。
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第一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八条录取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以专业(专业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排序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不实行专业(专业组)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列分数的考生按照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7)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一)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
第二十条奖助学金及有关资助政策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积极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资助。
第二十一条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被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烹调工艺与营养(技术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烟台)。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