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院校类型:
办学类型:综合
联系方式:
奖学金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 学习 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 证书 ,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 就业 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 学费 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部属高校应届 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 新生 )服役期间,保 留学 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 民族 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