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学校
广东舞蹈学校创建于1959年,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由广东省教育厅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办的第二所舞蹈专业学校。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秉承“敢为人先、开放兼容”的精神,坚持“以生为本、德育先行、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工作方针,努力建设“数字校园、绿色校园、人文校园”三位一体的现代化艺术校园。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被授予“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广东省岭南舞蹈创作(研究)基地和广东省社会舞蹈培训基地”。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有着60余年的办学传统,曾用名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69~1978),其前身为国家重点中专广东粤剧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广东粤剧学校成立于1958年,广东舞蹈学校成立于1959年),201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合并升格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校积极对标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坚持面向国内外文化艺术前沿、面向国家文化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经济文化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创新引领、特色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聚焦艺术+,积极探索新师范、新文科建设发展,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职业艺术院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注册地广州市,分东校区、西校区,校区间隔30公里,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20多亩,建筑面积132230平方米。学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开展文化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文化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文化艺术、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的合作和学术交流。学校文化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下设有:戏剧系、舞蹈系、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社会文化系、文化创意系6个系,涵盖文化艺术、教育类等28个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音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音乐传播、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472人,其中专任教师350人,具有副高职称60余人、正高职称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人。学校坚持服务于文化艺术产业需求导向,办人民满意的大学,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传统优势专业内涵建设,强化艺术教育、艺术表演专业特色建设,突出面向新时代文化艺术产业需求的艺术人文科技融合建设,探索拓展“艺术+人文""艺术+生活"“艺术+教育”“艺术+科技”“艺术+管理”等艺术服务型人才培养方向。学校2020年1月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是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首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学校、戏曲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对接产业链构建出戏曲表演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以及现代流行音乐、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专业4大校级专业群,初步形成服务于广东省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突出重点”的高职艺术专业体系。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广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对标国家“双高计划”绘制的职教发展蓝图,建设艺术+交叉学科专业群,打造艺术表演人才培养基地和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将学校建成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艺术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