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
院校类型: 公办
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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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公安厅主管,湖南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学校大力发展公安教育事业,立足湖南,面向公安,为公安事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办学70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5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84.9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0个,其中有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各1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学校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62个。建有省级优秀实习基地8个,省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2个、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等7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等5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近7000人。建有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1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2门。
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361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48人,副高职称教师138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41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获得者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2人,省级青年教学能手8人,省级优秀人民警察7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4名教师入选联合国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11次。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实战相结合,形成了教学科研相长的良好局面。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教科研究基地1个。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科研立项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公安部项目20余项,省自科、社科基金项目53项,省科技厅项目48项,省教科规划项目25项。获得国家专利10余项,省级科技奖5项,省部教学成果奖8项,出版学术专著30多部。
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警官培训中心。近三年来,学校共承办全省派出所长大轮训等各类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学员30000余人,出色地完成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承办了香港警队国情教育培训班、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坦桑尼亚、刚果(布)等国警察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政治可靠、专业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心健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警务专门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注重环境育人,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多层次、多举措推进校局、校企、校校合作及国际合作交流。与全省各市州县区19个公安局建立了深度校局合作关系,与北京、江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警察学院开展友好合作办学,与英国、加拿大等国警察、司法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若干骨干教师、选拔优秀学生赴加拿大哥伦比亚司法学院和英国伦敦警务学院进行访学和研学活动。
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思政教育研究先进单位、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学生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比赛成绩优异,先后获得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美亚杯”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奖项10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