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2日 19:43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四川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四川为例: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雨露计划、地方资助、中职生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
根据川教函【2019】449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9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2000元调整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进行发放。资助对象依旧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0%享受该项资助政策,且一般应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
建档立卡学生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雨露计划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也即是三年均可享受扶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项资助政策。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
地方资助
罗江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还可以申请每年1500元的“罗江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补助。其他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申请。
中职生国家奖学金
过去,国家奖学金只针对大学生,现在,中职生也可以拿国家奖学金了。
2019年9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明确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按照规定 国家助学金 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 学历教育 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连片特困地区和我省藏区“两州一县”的 中职学校 一、二年级学生(含县城学生)及3所省属特殊生源中职学校(藏文学校、 彝文 学校、志翔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其中一、二年级学生(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不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标准减半。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 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2-3个档次的具体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2.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按当地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3.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据实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族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 ,下同)。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
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 预科生 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 全日制研究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博士每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全日制硕士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
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
国家助学贷款
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在 户籍所在地 或就读大学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 财政补贴 ,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
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先当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当兵”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新录取的开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用于奖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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