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北京建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三、办学地点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
四、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五、办学性质
公办,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六、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八、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九、体检标准
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部分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十、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在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2.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专业;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五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选考三科总成绩;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
其他省份: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综/理综、数学、外语分数;
4.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均不退档;
5.所有专业入学前后均无美术加试;
6.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学校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要求全部为C及以上;对于内蒙古籍考生,学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十一、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42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4600元/学年/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国外期间按当地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根据条件的不同,按照每学年550-1200元标准收取。
十二、招生专业说明
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将在录取后进行二次选拔,选拔条件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2.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
3.按大类招生专业入学后依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主要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排序。
4.2020年招收的各省市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期间的培养地点为新疆师范大学,预科学习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业考试合格者可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结束后学校根据当年教学资源情况以及各专业设置情况提供预科班学生可选专业、科类、计划数以及专业限报条件等,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志愿兴趣顺序进行专业填报,学校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三、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录取查询及投诉电话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
招生办公室网址: ;
电话:010-68322507,传真: 010-68322899;
投诉电话:010-61209094。
十五、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建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
北京建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哪些考生可以报考北京建筑大学呢?报考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目前北京建筑大学2024考研招生简章暂未公布,考生可参考《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可为理工类应届生或往届生。
(四)其它注意事项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1、2方向)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专业的考生;
4.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
5.设计学专业接收设计学、艺术设计、景观设计、美术、建筑学、工艺美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6.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社会工作专业招考对于专业不设限制,但社会工作、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考生优先;
8.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9.按照上级关于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和“质量第一”的精神,各招生专业可以招收若干调剂生源,接收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10.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研考点内容、不清楚考研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喜欢建筑类专业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北京建筑大学,它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学,现已对招生工作进行落实,对录取考试分数做出了相关要求,优先以分数择优录取,遵循志愿,不设专业差级,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英文简写BUCEA。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建筑大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西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大兴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录取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
3.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加分到分专业;
4.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处理: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科目选科省份),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等5个招生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选考三科总成绩;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2)其他省份,依次比较文综/理综、数学、外语分数;
5.考生提档后无特殊情况均不退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体检要求者,采取退档处理;
6.所有专业入学前后均无美术加试;
7.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
8.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将在录取后进行二次选拔,选拔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
3.北京地区外培计划各招生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合作外方院校均为英文授课);
4.按大类招生专业,入学后依照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主要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
学校原则上执行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色弱限报:环境类创新人才实验班(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三个专业);建筑学(实验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
2.色盲限报: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单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两个专业)、工程管理(实验班)、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实验班)、工商管理42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4600元/学年/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联合培养)项目国外期间按合作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根据条件的不同,按照每学年600-1200元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每生185元,校级各类奖学金500-10000元,具体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学校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确定获奖或受助学生。对因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本人需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和地点到北京建筑大学相应校区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及投诉电话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办公室网址: ;
电话:010-68322507,传真:010-68322899;
投诉电话:010-61209094。
第十八条 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北京建筑大学2024考研报考条件怎么查?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