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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为确保学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284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潍坊科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科技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潍坊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0 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 人。招生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化工技术、园艺技术,分专业招生计划学 校招 生网()查询。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及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线下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招生测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文化科目测试:09:00—10:30、素质测试:14:30—15:30。综合评价测试时间:考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素质测试:14:30—15:30。
第十五条
一.成绩计算
(一)单独招生
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测试。包含文化科目测试和素质测试,均由我校组织笔试,文化科目测试为:语文(分值75分)、数学(分值75分),采用合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分值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包括考生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内容及成绩构成: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60%)+素质测试(40%)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均按规定比例折合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成立赋分专家组,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40%)、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占比20%)进行集体评议赋分,上述两项数据以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为准。
2.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占比40%,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包括考生道德品质、团队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对专业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等。
同分处理原则: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所有类别均按照专业技能、语文、数学、素质测试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评价按照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 志愿 填报及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设1个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招生设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 面试 成绩构成。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 书 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颁发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等有关情况
1.普通本、专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平均获得比例为20%以上。
2.学校实行特困生救助基金制度,并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等,以保证特困生的正常 学习 。
3.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网址: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传真:0536-519631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62700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潍坊职业学院初中起点3十2开始报名了吗
潍坊职业学院初中起点3+2类专业已经开始报名了。
报名时间为7月29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首次志愿。8月13日,填报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征集志愿。
潍坊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始建于1956年昌潍农业学校和始建于1978年潍坊市职工大学组建而成;2010年11月,原潍坊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潍坊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 高考 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31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登录后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我院三个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二十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闭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题,满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 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闭卷考试,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共300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70%)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70分),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依据进行核算。
2.素质测试(占总分的30%)
素质测试满分90分,由我院命题,闭卷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职业倾向等。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1.考试时间:2022 年 2 月27日—3 月1日。
2.考试形式:线下笔试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笔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考试注意事项等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类单独划线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素质测试成绩占30%。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根据各类别录取 分数线 上考生 志愿 调整各类计划,当某类别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类别。
(二) 师范 类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审核后计划执行,不再增加,若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经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或科类。
报名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相同类别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退役军人类专业:根据各专业(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类)计划,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第二十三条 免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学院网址:www.wfec.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潍坊职业学院初中起点3十2开始报名了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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