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跆拳道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东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路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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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除第4、5点之外的各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
(6)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初试的第四科须到我校参加考试,建议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第四科到校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第四科到校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3)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部分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是否属于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进行认定。
(3)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2.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八、住宿
住宿地点在培养所在校区,均为4人间,住宿费标准以录取当年入学须知为准。
九、其他
1.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
4.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2019年黑龙江省东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为使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
各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不得超过学院拟招生人数的50%,且各专业必须留有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招收统考考生。
三、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没有不及格现象,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3.原则上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四、推免生优惠政策
1.凡录取为学习方式全日制就业方向非定向就业的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与学费等额)。其中特别优秀的可获得校长奖学金,具体政策详见《东北大学2019年优秀推免生校长奖学金评选通知》(点击此处)。
2.优先向优秀导师推荐。
3.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另行公布)。
4.推荐免试生优先申请公派出国留学深造。
五、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报名网站”(点击此处)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前请查询浏览报名系统中的申请须知。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东北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见附件);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或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六、申请程序安排及要求
1.所有申请者(包括前期在我校“推免报名网站”报名者)可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网址:)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审核原则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存档备查。
3.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当场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他
1.推荐到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确属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者我校负责报销其往返路费(硬卧)。
2.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3.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5.各学院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含招生宣传方案等),于9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咨询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申诉渠道: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024-83687318
想考东北大学研究生
东北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添加时间:2010-9-27 8:43:00 点击次数:9931热烈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或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截至2010年11月14前,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分数达到及格线)者方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011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专业详见附件。
二、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两个必须的步骤,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2)考生必须准确详实的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11年7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请到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关于选择报名点的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的考生请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到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北大学主楼521室)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采集本人图像信息。
(2)关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考生现场确认的程序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届时请关注网报公告或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1年1月1日-14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1年3月中旬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或者100分)。其中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只考业务课一,科目为623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满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软件工程)业务课二国家统一命题,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443会计学(满分100)。
工商管理硕士: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公共管理硕士: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单独考试: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不含软件工程)的单考生,考试科目为900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满分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政治理论。
五、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奖助学金等级及录取类别。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协议。
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考生的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2011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预计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名额的70%(关于单考生具体的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二)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分数线但没有取得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优先考虑其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六、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到各学院网站查询,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购买。
(四)录取为下列专业的部分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分校导师,具体专业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材料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控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环境工程、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另外,材料学部分考生须选择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导师。
(五)考生所学语种必须符合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我校从2009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七)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网 址:
E-mail: dbdxyz@126.com
(二)各学院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学院
办公地点
联系人
电 话
学院
办公地点
联系人
电 话
文法
学院
主楼1102
陈老师
024-83688313
材冶
学院
冶金馆332
王老师
024-83687324
外语
学院
主楼1015
何老师
024-83687781
信息
学院
信息学馆
芦老师
024-83678564
中荷
学院
科学馆二楼
于老师
024-83684651
管理
学院
管理学馆106
孙老师
024-83684506
理
学 院
建筑学馆202
李老师
024-83687647
资土
学院
采矿学馆220
梁老师
024-83687703
机械
学院
机械新楼217
陈老师
024-83672612
软件
学院
主楼619
袁老师
024-83680517
体 育
部
老体育馆
贺老师
024-83688000
艺术
学院
主楼909
曹老师
024-83687134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东北大学跆拳道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东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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