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章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学路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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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考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 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暂按2020年执行,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前往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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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一、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100名。另外,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培养45名,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45名。
二、学位类别、代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报考者于7月上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初安排网上报名事宜。其次,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最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规定在现场报名时缴纳(北京地区2010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规定,2010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2010年全国联考于2010年10月30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科目一: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二:英语。以上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2011年1月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4、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其它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一)专业设置:法律硕士专业
(二)学制:3年;
(三)学费:36000元;
(四)学习方式:第1—2学年度,北京地区学生安排在每周末(周六、日)集中授课;北京地区以外学生每学期集中到京授课1个半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我校根据条件可协助外地学生安排校内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十一、我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10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8075
传真:010-58909564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新一号学生公寓C307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位于我国首都北京,本院校在职研究生课程每年报考人员也只增不减,为国家也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学员主要可以通过同等学力和专业硕士两种方式报考,下文对其招生条件做相关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一、招生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两种方式招生条件是一样的,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者都可以报名参与课程班学习;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招生材料
交付学校审核的材料包括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近期同一底版6张白底彩照(2寸2张,1寸4张)、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的以学员所选专业规定为准。
三、招生流程
同等学力可以在院校网站申请免试入学,经审查通过后就能办理相关入学手续进校学习。专业硕士需要参加统一入学考试,通过一月联考和复试考核后,院校则会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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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招生章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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