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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已公布?
山西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山西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山西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山西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的各项要求。
2.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符合《山西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各专业具体 报考要求。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 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 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的各项要求。
5.我校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符合《山西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各专业具体 报考要求。
( 四)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年以上,业务 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 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 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 经考 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回原单位 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 单独考试计划为 5 名。
(五)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 学位专业(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执行教 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 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全部为专业学位 专业(学术型专业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考生须 符合我校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执行教育部相 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应(往) 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考生报考的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山西大学 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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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2023年太原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23年太原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整理了太原科技大学相关招生信息,供各位小伙伴参考。
太原科技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光荣办学传统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省级“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5个;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MBA)、法律、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交通运输、工程管理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始建于1983年,已发展成为本、硕、博多层次,涵盖经济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的教学研究型学院;拥有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MBA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五个本科专业.。学院秉承着“负重奋进、笃行求实”的科大精神,在“责、善、勤、勇、协、同”的经管文化的激励下,凝练形成了“创新型全人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太原科技大学MBA项目开办于2010年,本着“广博视野、审时度势、厚积薄发、创新奋进”的育人理念,坚持特色发展。依托我校装备制造业特色和学院学科和师资优势,设置智能制造管理、大数据管理课程模块、创业课程模块,形成科大MBA的课程体系特色;加强实践环节,设置企业实战训练、案例竞赛、游学等项目,形成了科大MBA的实践体系特色;遴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导师,形成科大MBA人才培养特色。
太原科技大学MBA项目始终坚持内涵式的发展道路。近年来,在校企合作、扶持学生创新创业、公益事业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成立了“太原科技大学MBA助学微基金”,多次面向贫困山区儿童和品学兼优贫困大学生进行捐助和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得到山西日报、黄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和转载,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现开始2023年MBA、MEM招生工作。
一、培养目标
太原科技大学MBA教育旨在结合学校装备制造业特色和优势,立足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及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提供的发展机遇,培养既懂专业又懂管理,善于科学分析、判断、决策、组织和领导,能够胜任大中型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中领导与管理职务的创新型高级管理人才,为山西省经济建设和转型发展起到重要的人才支撑作用。专业代码为:125100。
工程管理硕士学位旨在培养能够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针对工程实践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专业代码为:125601。
二、招生与录取
1.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还需具备以下(1)(2)(3)三项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于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2)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证书。
(3)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关于缴费事宜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为“管理类联考”。即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笔试科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含数学、写作与逻辑)二门科目全国联考,政治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复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资格。复试于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在我校进行。复试的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
4.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复试阶段须与学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复试、录取。
学制:2.5年,一般安排在周末授课,两周一次。
学费:学费总计为3万,根据财务处要求按年度缴纳。
四、学历颁发与学位授予
凡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经学校审核批准后,颁发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工商/工程管理硕士学位。
欢迎有志于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的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工商/工程管理(MBA/MEM)专业硕士学位!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_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西校区专业教学楼MBA教育中心
MBA中心网址:http://mba.tyust.edu.cn(也可从我校网站主页招生就业或人才培养下拉栏中直接点击进入)
邮箱:mba tyust.edu.cn
咨询电话:0351-2564337,0351-6990609邮编:030024
2019年山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一、总则第一条推免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第二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第五条校内各招生单位成立有关负责人和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各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考生报名
第六条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 )填报志愿。推免接收专业见附件。
第七条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第八条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报考)。
四、复试录取
第九条通过系统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地址:见附件)。
第十一条推免生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十二条推免生复试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第十三条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推免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各招生单位要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第十六条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名单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不合格者。
3、不能按时毕业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以及受处分者。
4、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有不及格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政审、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及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实行推免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六、奖助体系
第二十条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了推免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当年录取的所有推免生,奖励金额为10000或30000元。学校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硕博连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三助”工作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奖助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网站。
招生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7011714传真0351-7011714邮箱:yzb@sx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在招生简章目录中查询。
附件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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