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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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以2022年为例如下:
一、招生计划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专业特殊要求。
(一)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二)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
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限男生报考,身高要求174-185CM。
(四)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竞争力的空中乘务专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空中乘务专业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入校学习合格后,颁发双方大专文凭,双方学校推荐就业。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3-184CM,女生身高162-174CM。
(五)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女生慎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专业。
(六)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外语教学科目仅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资助政策
(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六、录取规则(一)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传统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05以内。
(三)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检索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专业顺序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七、学校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工作,按2022年制定的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八、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对2022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以上内容参考: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报考指南
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是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2011年学校入围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冶金工程等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6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景明南路727号,邮编:650500;
(2)莲华校区: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3)新迎校区:昆明市环城东路50号,邮编:650051;
(4)嵩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空港大道1号,邮编:651700。
第四条 学校官方网站:http:// www.kust.edu.cn 。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的资格。
第六条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培养模式、学制、学费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按四种模式进行培养,分别为“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职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四种模式同属于本科层次,均为全日制培养。学生毕业时符合相关规定的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科国土资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入住莲华校区;普通本科其他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入住呈贡校区;高职本科和职业本科各专业录取学生入学时入住嵩明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根据项目依托确定培养学院,物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学院为交通工程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入住呈贡校区;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学院为城市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入住呈贡校区。
第九条 艺术类相关专业普通本科与高职本科两种培养模式均有招生。普通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培养学院为艺术与传媒学院,高职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培养学院为城市学院。除云南省两种培养模式均有招生外,其他省份仅有一种培养模式招生。普通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的省外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江苏;高职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的省外招生省份为内蒙、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甘肃。
第十条 涉及大类招生的专业,招生时按大类进行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在同一类别下,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学生意愿等进行双向选择分流到具体专业进行培养。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基于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建筑学、城乡规划(普通本科)、风景园林、临床医学专业基本学制为5年,弹性学制为4-8年;其它普通本科专业、高职本科专业、职业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为3-7年。
第十二条 学费: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分以下四个类别,其中:
(1)普通本科专业:文学、教育学类专业3400元/学年;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农类专业45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2)高职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3)职业本科专业:文学、经济、管理类专业7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8500元/学年。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9000元/学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统筹兼顾各专业发展,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先查看学校官网公布的“招生计划来源表”,确定在本省投放的招生计划培养模式属于“普通本科”“高职本科”“职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按各省同分排位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其专业从前到后顺序进行安排,如果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续考生专业安排。
第十八条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调剂。
第十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1)承认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达到本科合格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按学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3)有关调剂、退档,参照本章程第十八、十九条执行。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项目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运动训练录取原则:
(1)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利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录取时按当年教育部和民用航空局确定的录取标准执行,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湖北和湖南两省为“3+1+2”,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必须包含化学科目方可报考。高考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自治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云南、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五省(自治区)依照英语、语文、数学、综合科目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湖北和湖南两省依照英语、语文、数学、物理或历史、化学的顺序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专业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飞行技术专业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各类加分考生,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但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六条 按照航空公司的要求,飞行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学校其他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七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校后飞行技术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主要为英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有关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将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或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 呈贡校区、莲华校区学生公寓为6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莲华校区6人间宿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元或450元。嵩明校区学生宿舍为8人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元。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制定,在适用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邮编:650093
工作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0871-65194108
城市学院(高职本科、职业本科):0871-63346080
考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网站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告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布网站:http:// www.kust.edu.cn /zsjy/bkszs.htm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关于2022年招生 工作 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条 国际代码:14515 四川招生代码:5658
第三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大学城学府大道996号
第四条 学院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四川泛美教育集团投资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
第六条 关于我院 毕业生 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 考试 (考核)合格, 毕业 时颁发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与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1:1.2。 平行志愿 不超过1:1.05。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考生建议参考以下条件:
1、建议考生报考我院前参看我院各专业报名条件;
2、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患有严重身心疾病、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有纹身、明显疤痕、胎记者建议慎报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运输服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
3、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无身体缺陷和明显疤痕、文身,男生身高174-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要求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之间;
5、民航运输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6、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7、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9、报考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参考报名的条件最终以民航医学鉴定结论为准)。
(1)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按照民航局最新《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背景调查;
(2)根据不同机型、不同类别,驾驶执照培训与考取执照相关费用为13-66万不等。
第四章 体检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民航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任何一眼矫正到E字表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第五章 新生 报到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凡就读我院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大二 、 大三 学生可参加评审,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大二、大三学生可参加评审,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和贫困程度评,一等45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100元/生·年。服义务兵兵役相关资助:8000元/生·年。(具体以当年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 高考 和我省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二十四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网,网址为:www.xnhkxy.edu.cn,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4008679992 028-85861555(可传真),咨询QQ:800197799。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昆明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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