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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音乐传媒与商务线上考什么?
有对音乐艺术大学有填报意向的考生来看看天津音乐学院吧!该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有硕士和本科两个办学层次,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定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学院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招考方向)。
第九条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专业录取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学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录取。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教钢琴主项、音教声乐主项、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总成绩均按照750分计算。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类别与我院专业未对应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我院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核验考生艺术类统考合格要求,如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备案,校考成绩视为无效。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学院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发布。
第十七条学院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八条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emailprotected]电话:022-(兼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邮编:300171
学校官网:http://监督电话:022-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学院依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一律缴费上学。经物价部门批准,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执行每生15000元/学年。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其他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大型乐器、钢琴、竖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院申请租赁。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我院学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现如今已经到了许多考生择校的时期,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能够择校,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研资讯!
南京艺术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402名,包含A类:学术型研究生和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A类:学术型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2020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20名。其中,研究院12名,文化产业学院20名,人文学院8名,音乐学院18名,流行音乐学院6名,舞蹈学院7名,影视学院7名,传媒学院10名,美术学院15名,设计学院15名,工业设计学院2名。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82名。其中,音乐学院40名,流行音乐学院10名,舞蹈学院9名,影视学院9名,传媒学院54名,美术学院58名,设计学院70名,工业设计学院20名,人文学院12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100名,仅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音乐学院14名,流行音乐学院3名,舞蹈学院2名,影视学院2名,传媒学院19名,美术学院24名,设计学院27名,工业设计学院6名,人文学院3名。
以上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55名)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招收统考生人数、接收推免生人数)视实际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一章 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
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阅读网上公告,选择“3232南京工程学院”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注意事项:
报考B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流行音乐表演(演奏)、乐器修造技术”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电吉他、钢琴调律等)。信息漏填或填错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日期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3232南京工程学院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异地报名无效!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三、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四、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的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第二章 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在2019年12月份进行,复试在2020年4月份进行。
报考全日制A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全日制B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见《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初试
1、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初试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
3、初试科目
《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为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初试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请考生考试前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复试提交材料
(1)、复试审核时,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①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②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③报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④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⑤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须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3、复试科目
《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和《2020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⑤门课(复试专业课,即业务课三)、面试、外语听力或对话测试为复试科目。
4、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第三章 其他
一、学制与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三学年均脱产学习。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第一、二学年为脱产学习,第三学年为半脱产学习,第四学年完成剩余课程和毕业考核。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费与奖学金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3500元/生·学年。
我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6000元/生·学年。
我校不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中国传媒大学课程研修班攻读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中国传媒大学课程研修班攻读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课程研修班攻读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管、法、经、理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博士点和48个硕士点;具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和艺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为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作为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院校招收艺术硕士研究生,将在广播电视、电影、艺术设计三个学科领域招收艺术硕士研究生80人。一、报考条件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2、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素质高。
二、招生专业、方向在广播电视、电影、艺术设计三个学科领域内,按照研究方向招生:广播电视01 播音主持艺术播音主持艺术学院02 影视项目管理凤凰学院03 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创作影视艺术学院04 录音艺术05 文艺编导06 电视策划与运营电视与新闻学院07 电视编导
电影01电影电视剧创作影视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01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学院02广告设计广告学院0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艺术学院三、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约在2010年6月左右寄出。
四、培养方式结合学生的学习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研究方向,学生要进行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学位论文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研究方向,结合作品展示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艺术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承担。
五、学位授予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传媒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完成整个艺术硕士课程学习、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年,如果需要可最多延长至4年。
六、培养费学费共4.4万,分2次交,入学注册后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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