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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浙江温州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温州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浙江温州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温州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2022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服役地在温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4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现场确认及体检
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30日。
2、现场确认地点:瓯海区人民医院(将军桥盛新路82号)二号楼2楼。申报人员按学科分批确认并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务必查看《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附件3)。
3、
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现场确认点设在温州大学就业管理处。
4、其他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温州市纱帽河99号)88262806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86354420
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瓯海区娄桥街道新行政中心8号楼)88514139
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63482326
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乐清市乐成公安东路104号)62523943
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E区)65802308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67267203
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67862973
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63733186
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泰顺县罗阳镇文星路51号)67594635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苍南县灵溪镇渎浦中学内)64702922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59911862
5、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提交);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到“温警在线”微信公众号里申请无犯罪证明(建议在网报时即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交纸质证明;
(8)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四、网络公示及证书发放
经评审通过网络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7月中旬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流程》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2022年4月21日
单招报名操作流程
单招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需使用已经接入网络的并且可以正常使用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在window7及以上系统的IE浏览器(IE9版本及以上)中,搜索访问报考地区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找到并进入高职单招网上报名的专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
2、考生选择要填报的学校及类别,点击计入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考籍号(或者考生号)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提示考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点击“填报”进入填报页面。
3、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果不需要参加联考,请在“本次报考的联考科目”一栏中将不参加的联考科目前的勾去掉,请注意报考科目一定要符合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
要求,如不确定,可联系招生院校咨询;然后在“报考的专业志愿”一栏中选择填报的专业及是否服从调剂,填报的专业志愿也应符合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如不确定,
可联系招生院校咨询。
4、确定选择报考的联考科目和所选专业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系统提示报考院校的专业志愿填报要求。 如果需要修改或者删除报名信息,点击“修改/删除报名”按钮,进入修改页面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按钮,系统会再次提示招生院校的填报专业志愿要求。
单招是什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
单招一般指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
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国标码:10864 ,浙江省招生代码:0064)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三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招生代码10864)。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65年,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教育厅领导管理。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是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荣获2018年全国高职教学资源、服务贡献、育人成效3个“50强”。
第四条 学校现有茶山总校、瑞安学院、蒋家桥校区、温州设计学院等四个校区,校园总占地1082亩,全日制在校生11100余人。学校依托区域产业发展,秉承“厚德长技,励学敦行”的校训,走出了一条“与区域经济互动、与企业行业共赢”的办学之路,被誉为高职教育的“温州模式”。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14年超9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 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浙江省外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二条 浙江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80分(含)以上;省外考生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应在70分(含)以上。如英语(含英语听力)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第十三条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女性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68cm及以上。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第五章 新生奖学金及奖助贷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制度,报考我校普高统考非艺术类专业且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的浙江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以上,且在我校录取新生中,列第1-5名者,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奖励10000元/人,列第6-10名者,获得新生二等奖学金,奖励6000元/人,列第11-20名者,获得新生三等奖学金,奖励3000元/人。新生奖学金以学费减免的形式发放。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收费情况
第二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以学校当年收费公示为准。收费标准:
(1)高职学费(工科类)每人每学年6600-7590元;
(2)高职学费(其他类)每人每学年6000-6900元;
(3)高职学费(艺术类)每人每学年9000元;
(4)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电话: 0577-86680328、0577-86680069,邮箱:jjs@wzvtc.cn。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0020,86680085
招生网址:zs.wzvtc.cn
招生咨询QQ:2978673117,QQ群:627549389
招生咨询微信:wzyzsb86680020
现场咨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121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上半年浙江温州高中、中职及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单招报名操作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