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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招收美术生吗
复旦大学不招收美术生。
复旦大学只招收在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类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复旦大学招收的专业有:中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历史学类、哲学类、新闻学类、社会科学实验班等。
复旦大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始创于1905年,原名复旦公学,1917年定名为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
复旦大学拥有世界一流的办学声誉,全球声誉位于30到60位之间,位于中国大陆第三;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5个学科获评A+,参评的学科中60%以上获评A类学科;学校率先启动建设全国首个“交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复旦大学的录取的原则: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生办按院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本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生办按院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需要根据院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生源情况确定。
3、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分数达到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分数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并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2022年复旦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致力于为国家兴旺、社会发展、人类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领袖人才、行业栋梁及社会英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2020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20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提前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高校专项“腾飞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五)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五、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六、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0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复旦大学2020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5000-6500元/学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体系:我校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我校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本科生中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其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我校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20年5月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0年招收云南的吗?">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0年招收云南的吗?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全国版) 12月31日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各项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授予本校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8个专业(含27个专业方向),总计招生815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其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招生省市(含省级自治区,下同)限于: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苏、黑龙江、辽宁、河北、四川、江西、福建、山西、重庆、广东、贵州;
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010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专业名称(方向) 2010年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专业(包装设计方向) 52 设计学院260
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26
艺术设计专业(综合设计方向) 26
艺术设计专业(室内与景观设计方向) 52
艺术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方向) 26
艺术设计专业(会展策划与设计方向) 26
艺术设计专业(演出空间艺术设计方向) 26
艺术设计专业(广告创意与策划) 26
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75 数码学院150
动画专业 50
摄影专业 25
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30 时尚学院150
艺术设计专业(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 30
艺术设计专业(玻璃与陶瓷设计方向) 30
艺术设计专业(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30
艺术设计专业(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 30
雕塑专业(雕塑方向) 20 美术学院110
雕塑专业(文物修复方向) 30
雕塑专业(公共艺术方向) 30
绘画专业 3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6 传播学院145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25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50
表演学专业(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24
表演学专业(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20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0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其余招生省市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将面向全国各省市组织校考。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为: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南、河北。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上述省市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认可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包括上海、江苏、黑龙江、辽宁、四川、江西、山西、重庆、广东、贵州。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只需参加本省市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统考成绩为依据。
非美术类专业,均由我校组织面向全国的相应专业校考。报考上述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
2、报考方式及考试科目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各专业具体设考考点和考试时间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网站及各地省级招办的相关通知。
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登陆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窗口设在我校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各专业考点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时间如下(具体以当地考试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设考专业
河南省考点
1月20日-21日
1月22日
美术类、
郑州市106中学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安徽省考点
1月20日-21日
1月22日
美术类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浙江省考点
1月23日-24日
1月25日
美术类
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河北省
3月5日-6日
美术类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3月8日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兴街12号
湖南省考点
2月25日-26日
2月27日
美术类
湖南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
福建省考点
2月25日-26日
2月27日
美术类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
重庆市考点
1月17日-18日
1月19日-21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
重庆广播教育学校
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
四川省考点
1月21日-22日
1月23日-26日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成都市新生路5号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山东省考点
2月25日-26日
2月27日
美术类、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2月26-28日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北京市考点
3月1日-2日
3月3日-5日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上海市考点
3月11日-12日
3月13日-16日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本校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摄影
2010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
各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美术类大类(雕塑、绘画、动画、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
素描、色彩、创意基础
摄影专业
笔试:综合类考试、分镜头描写及绘图;
操作:摄影技能考核;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语言表达能力测试等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形象、台步、节奏、才艺、综合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指定稿件播报、自备作品朗诵;
复试(面试):图片描述、话题评论;
三试(面试):言语交流。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
初试(面试):即兴故事接龙;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看图编写故事。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初试(面试):基本知识面;
复试(面试):专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创意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录取规则
绘画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雕塑(含雕塑方向、公共艺术方向)
雕塑(文物修复方向)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除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动画
艺术设计(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方向) 按照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生分别排序。(另有身体条件要求[附后])
摄影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方向、文化策划与管理方向)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简单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影视、戏剧与音乐剧表演方向)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
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在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市所有考生中排名前50名之内的考生(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不予考虑),文化分达线后,在计划许可范围内优先录取;各校考非美术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名之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校考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有报考考生中前20名以内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均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各省市的考生成绩统一排序。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非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排序时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专业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
4、各专业文理兼收(各省市招办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招生计划不作分省的专业,统一排序录取时不考虑各省之间文化分值的差别。
5、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美术类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
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艺术设计专业”中的“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专业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体重不超过80公斤;女生身高1.60m以上,体重不超过65公斤。
“表演专业”中的“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方向”只招收女生。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0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获奖比例约为录取考生的5%,奖额为5000-22000元)。其中,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突出成绩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享受免除首年学费等优惠。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
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 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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