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青海民族大学艺术招生简章(青海省考研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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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海民族大学艺术招生简章
艺术系简介:我校艺术系现有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民族工艺美术方向、平面广告设计方向)和音乐学本科专业(声乐表演方向、器乐表演方向、舞蹈表演方向)两个专业。成立了民族艺术研究所、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拥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目前,艺术系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研究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并且特聘了国内外多名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深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指导本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参加 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并通过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的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民族工艺美术方向):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培养具备民族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及实际创作技能,掌握民族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的基础知识,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民族工艺美术设计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平面广告设计方向):本科,学制四年。该专业培养具有多媒体、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和广告设计技能,能在教育、新闻出版、专业设计领域及生产和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和制作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202】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方向):本科,学制四年制。该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和舞蹈表演技能、音乐基础理论,并能用所掌握的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教学、创作、表演和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方向
科类
层次
学费
招生计划
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
备注
视觉传达设计
民族工艺美术方向
文/理
本科
3600元/年
30
青海、甘肃、四川
藏汉双语、蒙汉双语、其它类别
广告设计方向
文/理
本科
4920元/年
30
山东、青海、湖北、河南、甘肃等
承认各省联考成绩
音乐学
声乐表演方向(美声、民族)
文/理
本科
4920元/年
30
青海、内蒙古、云南、山西、甘肃、新疆
我校没有组织单独考试的省份,承认各省联考成绩
器乐演奏方向(西洋管乐、打击乐)
文/理
本科
4920元/年
15
青海、内蒙古、云南、山西、甘肃、新疆
舞蹈表演方向
文/理
本科
4920元/年
15
青海、内蒙古、云南、山西、甘肃、新疆
四、考试科目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科目
1、民族工艺美术方向:(1)唐卡临摹;(2)图案命题设计;(3)唐卡比例。
2、广告设计方向: (1)素描;(2)色彩;(3)速写。
(二)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1、声乐表演方向(美声、民族):(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声乐):考试要求清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
副项(器乐或舞蹈):演奏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2、器乐演奏方向(西洋管乐、打击乐、弦乐):
(1)面试;(2)视唱;(3)练耳;(4)专项。
主项(器乐):考试要求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乐器自备。
副项(声乐或舞蹈):演唱或表演一段,作为参考。
3、舞蹈表演方向
(1)面试;(2)基本功;(3)自选剧目;(4)即兴表演。
主项(舞蹈):基本功测试、自选剧目、听音乐即兴表演。
副项(声乐或器乐):演唱或演奏一段,作为参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省 份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青海省
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17日-19日
2013年12月21日-22日
甘肃省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以当地招办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参加甘肃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联考
视觉传达设计(民族工艺美术方向)按规定时间参加青海省统一考试
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方向)报名、考试地点:兰州城市学院;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1日、12日;考试时间:2013年2月13日
四川省
视觉传达设计(民族工艺美术方向)按规定时间参加青海省统一考试
湖北省
以当地招办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参加联考
河南省
山东省
云南省
内蒙古
山西省
新疆
六、 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甘肃省设专业考点组织校考,其它省区录取时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根据专业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双过线,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青海籍考生按青海省招办规定的规则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艺术系: 董老师15897161646 0971-8807833
招就部: 董老师0971-8863272 8808501 8800204、13519708939
传 真:0971-8863272 8808501
邮 编:810007
E—mail: qhmdzjb@sohu.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hr.com
2020年青海省考研招生简章
一、考研初试时间、初试方式及初试科目
1.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二、考研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教育部下达2020年具体招生计划后到青海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获取资格认定(具体时间以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告时间为准),再到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领取网上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然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点:我省设有“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301)”一个报考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选择我省6301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
(三)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必须持有在我省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有关证明。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0日,现场确认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请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 www.qhjyks.com )和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我省高校应届本科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
3.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原件。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院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按要求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名考试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160元/人),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六、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
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问。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青海省考研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更多关于考研的报名入口,报名时间,成绩查询,报名费用,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时间等问题,小编会及时更新。大家一定要认真备考,成功上岸,考到自己的理想院校。
青海民族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
学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国标代码:10748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和青海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民族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单招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高档比例为100%。
第十二条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第十五条学校少数民族语言相关专业只招收用少数民族语言(藏语、蒙语)答卷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六条学校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体育单招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普通文经类:3820元/年;普通文经类(外语):4150元/年;普通理学类:4200元/年;普通工学类:4420元/年;普通医学类:4800元/年;普通艺术类专业:635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类:310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外语):3120元/年;师范、民族理学类:3350元/年;师范、民族工学类:3600元/年;师范、民族医学类:3700元/年;师范、民族艺术类:4800元/年。
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青海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至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青海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传真:0971-8808501
邮编:810007
E—mail:qhmd10748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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