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韶关市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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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2021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2021年 广东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注:以上专业学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 高考 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 就业 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粤菜师傅班的考生需为饮食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5.报考南粤家政班的考生需为家政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6.报考基层卫生人才班的考生需从事与所报专业对口 工作 ,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三、网上报名(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 志愿 填报系统(网址:
2.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3.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招生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4.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我校咨询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 毕业 证书 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 书 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5.申请科目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系统(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文章下方“ 阅读 原文”)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证书。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四、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因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报考流程六、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核。“文化素质”考核40分,参照相当于高中阶段(含中职、技校)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文化基础学业水平考试难度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职业技能”考核60分,参照招生专业大类基本职业能力素养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0日
考核地点:详见准 考证 注明
(四)科目免试相关
考生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免予“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入总分。
考生申请免予“职业技能”考核后,仍需参加文化素质考核,总分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计算。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社会人员提升学历学历计划考生,录取时根据报考专业及各类型人员招生计划,由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点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二)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 新生 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确保寄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邮件安全。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 学费 。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八、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取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 学习 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九、信息渠道
我校高职扩招招生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gdip.edu.cn)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方公众号(微信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十、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1230900
传真号码: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二)招生监督及申诉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电子邮箱:gdqyjw@gdip.edu.cn
十一、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2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2020年学校荣获“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奖。现有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2022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683号;
邮政编码:529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外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本校外省的考生专业调剂规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校外省的相关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 14500-2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生·学年;住宿费1500-25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963333
传 真:0750-307228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www.gdnfu.edu.cn
招生网址: www.gdnfu.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0-307389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于2022年03月3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授权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韶关学院护理专业分数线">韶关学院护理专业分数线
韶关学院护理专业分数线是80分。
韶关学院分数线:
1、眼视光技术录取150名,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学制3年。
2、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录取8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112分,学制3年。
3、涉外护理专业录取6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学制3年。
4、临床医学专业录取10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100分,学制5年。
5、中药专业录取6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学制5年。
韶关学院招生计划:
1、护理专业-招生60名-学制3年。
2、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90名-学制3年。
3、眼视光技术-招生150名-学制3年。
4、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招生80名-学制3年。
5、临床医学专业-招生50名-学制3年。
6、康复治疗专业-招生10名-学制3年。
7、针灸推拿专业-招生80名-学制3年。
8、涉外护理专业-招生60名-学制3年。
韶关学院招生:
招生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2、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请谨慎报读。
3、显著胸廓崎形者不予录取,任何一下肢不能运用,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两下肢均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
4、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者,请谨慎报读。
5、品德优良,适应全日制学习,遵纪守法。
报名方式:
1、直接在艺威教育中高职招生平台报名。
2、应往届毕业生7月份在当地招生办或扶贫办报名,可直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报名,由学校在市招办统一录取。
3、其他市州户籍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县招办报名,也可直接来学校报名,由学校在省招办统一录取。
4、招生报名工作节假日不休。
5、可在艺威中高职招生平台线下设点报名。
6、初中生高中生均可在线报名。
以上数据出自子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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