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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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以2022年为例如下:
一、招生计划专科层次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专业特殊要求。
(一)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二)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
(三)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
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4-182CM,女生身高164-172CM。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限男生报考,身高要求174-185CM。
(四)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竞争力的空中乘务专门人才,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合作举办空中乘务专业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班,学生入校学习合格后,颁发双方大专文凭,双方学校推荐就业。
空中乘务(中外合作办学)要求考生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应符合民航规章CCAR-67FS-R2《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相关标准,包括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3-184CM,女生身高162-174CM。
(五)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女生慎报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飞机结构修理专业。
(六)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外语语种要求
我校外语教学科目仅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报。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资助政策
(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六、录取规则(一)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传统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2以内。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在1:1.05以内。
(三)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检索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专业顺序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七、学校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单独招生工作,按2022年制定的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八、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对2022年招生工作进行解释。
以上内容参考: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报考指南
2022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学院国标代码12764,在川招生代码5159。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 双高计划 ” 高水平专业群 建设单位,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 德阳校区:德阳市嘉陵 江西 路4号。
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大道899号。
四、办学类型: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外语语种要求: 应用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新生 入学后,学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美术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 考试 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 志愿 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我院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5) 高考 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分数线 ,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 书 ,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男女比例:由于行业 工作 岗位的特殊要求,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它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收费标准: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八、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和学校资助为主,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资助为辅,爱心人士资助为重要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局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协助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 学习 奖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8-2651788,2653789
(2)传真:0838-2652947
(3)联系部门:招生 就业 指导处
(4)电子邮箱:scatczfc@163.com
(5)学院门户网站:www.scac.edu.cn
2017年成都职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 招生 工作统一部署和《 四川 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 学校 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7年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
(三) 招生计划 :教育厅按藏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单独下达。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月24日到3月14日(周二17:00前)通过学院网站( www.cdp.edu.cn )上的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 成都 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报名考试费用130元/生,由报名考生所在“9+3”毕业学校于3月24日统一到校缴纳。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收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09:0011:30,共150分钟。
4、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涉及德育、语文、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三门合卷,满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二)技能测试
1、测试形式:采用现场动手操作的方式进行;
2、测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3、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13:0018:00,每人5-8分钟;
4、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单人心肺复苏、血压的测量、臀部肌肉注射等护理基本技能及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五、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由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7年2月24日(周五)至3月14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3月15日(周三)-3月19日(周日),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三)3月15日(周三)-3月16日(周四),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3月17日(周五)至19日(周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3月10日(周五中午12:00截止)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3月14日(周二下午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校一考核,3月21日(周二)至23日(周四)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及加分名单。
(六)3月24日(周五,截止时间17:30)考生到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3月25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八)3月30日(周四)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3月30日(周四)到31日(周五)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4月6日(周四)学院网上公布我院藏区“9+3”单招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一)4月6日(周四)-12日(周三)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4月13日(周四)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天益街北段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学院 :
附件1:
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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