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章程(成都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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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章程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层次:本科
校名: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办学特点: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以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医学、农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普通高等院校。
二、 办学地址
十陵校区: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
金牛校区:成都市营门口花照壁街6号
具体就读地点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及办法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遵循择优、公平和公正的录取原则。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三)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普通类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艺术类同类别各专业志愿(含专业调配志愿)之间级差不超过3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填专业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艺体类招生录取原则为:美术类、播音主持、影视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除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艺术类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我校单独设置考点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同意的前提下,本科专业成绩采用我校的校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艺术类专科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武术高水平运动员资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江苏的考生选测科目按江苏省的要求进行,等级要求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具体的要求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九)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十)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十一)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外语语种
英语、泰语、商务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以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斜视;或嗅觉迟钝;或口吃者不宜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凡色盲、色弱者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将不予录取。
(三)为了毕业后能更好的就业,建议报考我校旅游、酒店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我校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七、奖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一)为了鼓励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奖励额度最高可达万元。
(二)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八、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十、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招生咨询电话:028—61190013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
邮编:610106
学校网址:
招生网页:
成都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成都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深空网根据成都大学官网发布的《成都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相关招生信息,供大家参考。
成都大学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国家中心城市成都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单位、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成都大学排名277名。
建校40余年来,学校扎根成都、立足四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紧随国家及区域特别是成都重大发展战略,锐意改革,快速发展。秉承“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成大校训,“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成大精神,“雅成大德、恒成大器”的成大校风,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
商学院
成都大学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学院之一。
学院秉持“培养商界精英、推动社会进步”之育人理念,秉承“厚德博学、格商济世”之学院院训,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国际视野宽阔,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强烈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
学院拥有“管理学”和“经济学”两大学科门类,下设“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拥有“会计学”和“工商管理”两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硕士点方面,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会计硕士(MPAcc)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11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2人。
成都大学商学院MBA项目
成都大学商学院MBA项目,立足成都,走进产业,走向世界。
以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平台资源、前沿的培养体系、生动的教学模式,致力于培养具有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团队领导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实干型精英人才,为广大创业之士提供有价值、有责任、有影响力的一流商科研究生教育。
2023年成都大学MBA拟招非全日制23人。
项目愿景
(1)立足成都,走进产业,走向世界。
(2)提供有价值、有责任、有影响力的一流商科研究生教育。
项目理念
致力于培养具有大局意识、创新精神、团队领导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实干型商业精英。
项目特色
(1)雄厚的师资力量
包含长江学者、知名教授、实战专家在内的多方面优质师资,现有师资100+位,平均教学经验15年,平均企业工作经验12年。
(2)丰富的产学研平台资源
聚集了长江学者金融研究中心、成渝双城经济圈研究中心、工商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以及宏观经济与管理前沿大讲堂、公益创业项目平台、管理咨询实践平台、读书分享平台等。
(3)“5+2”特色培养体系
构建“5+2”特色培养体系。“5”即五大能力模块:通识模块、分析能力模块、企业职能管理模块、领导力模块、管理实践模块;“2”即专业方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和毕业论文。
(4)3*3*1/3特色教学法与学习法
1/3跟老师学,1/3跟团队学,1/3跟平台学。
1/3跟理论学,1/3跟案例学,1/3跟实践学。
1/3课前学,1/3课中学,1/3课后学。
项目细则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制)
学制:3年
学费:每年2万,共6万(具体收费标准以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公布的为准)
授予证书
双证: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成都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学历及对应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申请方式以及说明
(1)申请方式:全国联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管理类联考)+复试(面试: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综合)
(2)全国联考说明:
1.时间:2022年10月报名,11月网上(现场)确认,12月底联考,2023年2月公布联考成绩(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2.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具体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考试大纲)
2022年成都大学招生简章
成都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高校,在2012年入选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有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2022年成都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 University,学校代码11079。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本科院校,成都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10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9个,专科招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类别)25个,设有博士后实践基地。
第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成都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成都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成都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学校规定的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外方学校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原则、审核录取结果等本专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学校下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要求,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体育类、艺术类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斯特灵大学合作举办休闲体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网络与新媒体三个本科专业;与韩国嘉泉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与韩国岭南大学合作举办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科专业。采用“4+0”或“3+0”(即四年或三年均在成都大学学习)培养模式。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成都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符合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舞蹈、美术、编导等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编导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cm ,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非中外合作办学类体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择从高到低优录取(四川籍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70分(含70分)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若文化成绩相同,以专业考试成绩、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执行,具体录取原则见《成都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网络与新媒体(中外合作办学)、休闲体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体类考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十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成都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成都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咨询电话:028-846160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 http://zhaosheng.cdu.edu.cn
以上就是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招生章程(成都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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