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有什么条件限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有什么条件限制
中国传媒大学录取规则(根据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第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
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除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加试外,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加试且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绩满分80%(含)以上。
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四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提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款 普通本科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须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三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其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实际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款 上海生源考生报考工科专业的选测科目必须为物理。
第七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
第八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 B,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重点批次录取分数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将选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将4门必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九款 少数民族预科生(含新疆两年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款 对于其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门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非通用语专业录取原则非通用语专业(日语、德语、葡萄牙语等)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即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在提前批次进行投档,录取时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录取原则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拔尖创新人才录取原则拔尖创新人才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由监察处等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中国传媒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二)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2月10日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以及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2.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
3.考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
(三)招生计划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学校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中国传媒大学位于首都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信息传播领域行业特色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111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传媒高等教育国际联盟发起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教席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 #艺术高考# 导语】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18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6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得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网上报考
1报名: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缴费: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书法学和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24、25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7、28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安排初试时间。
4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8年1月26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测试内容:素描(4开半身带手写生,300分)、速写(8开场景速写,150分)和色彩(4开色彩创意写生,300分)。
说明:由我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与颜料。
4)舞蹈学专业
5)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6)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墨碟、毛笔、墨液、镇尺。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报考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1室
邮编:100875
电话:010-58807962
网址:
2艺术与传媒学院
电话:010-58809248
网址:
3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12月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