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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的招生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851-86903811、0851-86913065。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
2、财政学类。包含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3、投资学。包含金融工程、保险学等专业。
4、公共管理类。包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学等专业。
5、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
6、地理科学类。包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
7、法学类。包含法学等专业,参加法学院大类分流。
8、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办校理念:
1、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围绕锻铸“儒魂商才”的人才培养目标,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之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之校训。
2、深入推进“一个主基调、两个发展极”的发展战略,切实抓好“三个着力点”,全力打造“四个新维度”,励精图治,奋发进取,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
3、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贵州财经大学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财经大学,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2021年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3648
学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四条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院2021年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20个。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第六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七条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八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生进校后我院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十七条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八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550600
联系电话:0854-7065553、7065555、7065552(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4-7065551
学院官方网站: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由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4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有财务管理等省级示范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述。贵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学校承办有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有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统筹协调发展,经过长期建设,形成了以经管学科为主体,以理工学科、文法学科为两翼,以教育学、社会学、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等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22年,有52个本科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分配。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学校2022年无预留计划。
第三条 招生批次和专业。2022年贵州财经大学在贵州省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招生,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招生。具体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一)贵州省本科一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经济学类:含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专业(经济学院)。
(2)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3)投资学:含金融工程、保险学等专业(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教育学等专业(公共管理学院)。
(5)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管理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地理科学类:含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7)法学类:含法学等专业,参加法学院大类分流(法学院)。
(8)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文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大数据统计学院)。
(2)经济统计学(大数据统计学院)。
(3)数字经济(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4)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学院)。
(5)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学院)。
(6)审计学(会计学院)。
(7)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学院)。
(8)农村区域发展(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9)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统学院)。
(10)金融数学(数统学院)。
(11)广告学(文学院)。
(12)传播学(文学院)。
(二)贵州省本科二批次、省外本科批次或本科二批次
1.按大类招生,分流培养
(1)金融学类:含金融学等专业,参加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大类分流(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贵阳大数据金融学院> )。
(2)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工商管理学院)。
(3)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工商管理学院)。
(4)财务管理:含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会计学院)。
(5)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信息学院)。
2.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统计学(数统学院)。
(2)商务英语(外语学院)。
(3)翻译(外语学院)。
(4)西班牙语(外语学院)。
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合作)。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
(2)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院,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1)会计学(国际学院)。
(2)市场营销(国际学院)。
(3)国际商务(国际学院)。
(三)艺术体育批次(按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分流)
1.音乐学(艺术学院)。
2.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艺术学院)。
3.环境设计(艺术学院)。
4.艺术管理(艺术学院)。
5.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学院)。
第四条 校区及新生报到地点
(一)花溪校区
普通本科及艺术、体育类新生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 (二)鹿冲关校区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和国际
学院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
(1)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2)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
(1)会计学。
(2)市场营销。
(3)国际商务。
第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为避免学业受影响,请高考时外语为其它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学院)两个专业:与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马歇尔大学合作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国际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以上八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量专业课为英文和中文教学,高考时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就读,学业完成风险较大,请谨慎报考。
(二)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1.对外语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试语种需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口试。报考西班牙语专业的考试语种需为英语或西班牙语,英语或西班牙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口试。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2.对数学单科成绩有相关要求的专业
报考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三)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指导意见》中第一、二部分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仅在中外合作办学省内学校代码下所有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五)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2.音乐学、音乐学(少数民族特色)、环境设计专业考生取得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音乐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如进档考生身高未达到要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
4.艺术管理面向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招生,按照每个统考科类的招生计划分别进行投档。进档考生须取得相对应(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当地普通本科二批次提档线的90%(含90%),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总成绩仍然相同时,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六)体育类专业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须参加生源地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置的投档规则,对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录取规则录取。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二)除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外,其余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三)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录取投档线。
(四)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五)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六)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排序。
(七)总分相同时,商务英语、翻译、西班牙语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普通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八)在采取“3+3”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选考“物理”科目要求的专业,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和英语仍同分,优先录取物理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选考“物理”和“思想政治”的专业,在总分、数学、英语、物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思想政治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的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九)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三个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一)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十二)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一)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
开设专业: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符合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
(1)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2)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财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Finance)。
(2)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Digital Marketing and eCommerce)。
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1)注册为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学生,注册标准以开学后公布为准。
(2)英语语言能力标准
不需出国学习学生:托福网考61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需达到95分(含)以上。
需出国学习学生:以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当年公布的国际生语言能力要求为准。
(3)学术标准
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含)以上;专业单科成绩70分(含)以上,具体专业成绩要求见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学生培养方案。
(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贵州财经大学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2.贵州财经大学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达到国外大学入学相关要求,第四年进入马歇尔大学学习,并符合马歇尔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认证的美国马歇尔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四)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
开设专业: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市场营销(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国际商务(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1)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符合贵州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高年级可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详情参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九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部门: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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