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南开大学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办学什么专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开大学2020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办学什么专业?
1、经查询南开大学2020年在黑龙江省高考招生计划,南开大学2020年在黑龙江省安排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有一个电子商务专业,招生人数为5人,招生科类为理科。所以,你查询的南开大学2020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该就是电子商务专业。
2、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这个院校的所有专业都是安排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在黑龙江省招生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安排在一批B段招生的。
3、根据南开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的规定:南开大学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录取时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追加计划录取。
大学招生简章里都有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看招生简章也是有技巧的好不啦,我们需要注意的还真不少:首先,看高校情况。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等内容。对于设有分校及多个校区的院校,还要关注考生在哪个校区就读,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印章是否带有分校或校区的字样等。
第二,看加分政策。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如南开大学对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加分政策,按当地政策提档,但是安排专业的时候则是看实考分数。
第三,看投档比例。不少人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有些过于客观。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所以不要太过于放松。而且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看专业录取原则。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如南开大学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要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五,看单科成绩要求。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几种方式: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英语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总分相同且填报专业相同的进档考生分配专业时,看某一科成绩优先排序。
第六,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高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一般分为两种:其一是直接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其二是参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学校(专业)的性质、特点,对考生身体素质、生理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举个例子吧:2015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中明确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
a)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b)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所以你在选择专业时,除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要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七,关于外语语种及口语成绩要求。很多高校只录取以英语为外语的考生,很多高校的某些专业要求有英语口语成绩,考生要尤其注意,若报考要求口语成绩的院校或专业,要按时参加口语考试。录取有语种要求的,报考时也一定要看清楚。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云南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含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科业路32号(麻园校区);办学地点:昆明市。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书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云南艺术学院面向全国十七个省(区)招收本科生。
3、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4、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八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艺术类本科专业在云南省以外的所有省区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云南省内的所有本科专业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9]34号)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使用过程中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省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择优录取。省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相关省(区)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个阶段。凡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凡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音乐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参加云南省“三校生”统一考试。除文化产业管理和部分在云南省认可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本科专业外(详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如相关省(区)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省(区)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专业考试结束后,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定专业合格线(按1比4以内划定);文化考试结束后,我校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
第十七条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文理混合排序后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加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3.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音乐表演(限招“三校生”)、舞蹈表演(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6、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八条 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第十九条 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条 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7、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传真: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举报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院校网址:www.ynar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南开大学黑龙江理科考生一批B段中外办学什么专业?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