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河北: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招生章程 邯郸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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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高等技术技能”银奖。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9、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0、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公布。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1500元)和校级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38、3162937、3162951、3166290
学院网址: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邯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学校代码:1010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 河北 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 师范 学堂,1982年升格为邯郸师范 专科学校 ,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邯郸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被列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29人,教授、副教授331人,博士、硕士861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9651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2777人。20个 二级 学院(中心),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1192.6亩,建筑面积57.95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997亿元,纸质图 书 162.80万册,是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省级 一流专业 1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获近两届教学成果奖8项,拥有省市级科研平台18个,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项46项。学校英语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12个专业列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与波兰华沙生态与管理大学合作举办了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近五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 艺术 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项、省级项目336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授权765项,其中发明专利84项。学生在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328项,“青马工程” 大学生 骨干培训班、“燕赵青年说”大学生 励志演讲 大赛,“青马红马扎”青年宣讲、德能讲堂等品牌多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将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 的目标,加快实施学校“六大改革提升工程”,实现学校发展的“六大突破”,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为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断 努力 奋进。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的学生。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310-6260756。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唯一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办公地点:邯郸学院行政楼X-114房间,办公电话:0310-626022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据各省、各专业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经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与报考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第九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招生。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2.表演专业:
(1)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表演专业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表演类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3. 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
(1)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如艺术、体育类专业在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6.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与《2022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分项计划》。
7.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8.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上述所有专业所涉及高考成绩均为含优惠分之后的成绩。如与生源省份政策相悖,以生源省份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商务英语、翻译和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3.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各专业 学费 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 励志 “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十七条 新生 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第十九条 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邯郸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体校招生标准
邯郸体校招生标准:
专业运动训练三年,年龄十五至十八周岁,毕中毕业要有一定的体育特长,要有很好的体育素质要考体校在专业课方面肯定要合格,但文化课也要合格。
拓展知识:
邯郸学院体育学院创建于1971年,前身是邯郸师范体育班,是河北省同类学校中最早创建的体育系科之一。1982年改名为邯郸师专体育系,1983年招收首批大专生,2004年邯郸师专升为本科院校更名为邯郸学院,次年体育系招收第一届本科生。2009年7月学校将原体育系、公共体育教学部合并成立邯郸学院体育学院。
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体育艺术系、运动训练系和公共体育部5个系(部),开设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运动训练4个专业。承担全校大学生的大学体育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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