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体育教育本科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河南大学体育教育本科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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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8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2018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河南大学创建于1912年,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河南省开封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河南大学体育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60年的开封师范学院体育系,是河南大学第一批设立的研究型学院、河南省一级重点(资助)学科,现拥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和体育舞蹈4个本科专业。学院被批准建设有教育部体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学术研究基地。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现代运动科学、专项训练竞赛、社会体育指导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现代运动训练理念、健康理念、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项运动训练指导、竞赛、教学及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本专业是公办全日制本科,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年,学生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学费8000元/年(具体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二)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颁发河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项目、计划、范围
(一)招生项目:
1.田径;2.篮球;3.排球(非自由人);
4.足球:非守门员、守门员;5.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80名。(田径项目10名;篮球项目32名;排球项目12名;足球项目20名;乒乓球项目6名)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注:以上计划为预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计划),正式计划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达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
(二)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
四、报名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教联盟APP或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按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二)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 ,未缴费的考生不予以确认。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由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在3月15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邮寄到达或送达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东一斋,郭老师(收);邮编:475001。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中,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版)。
体育专项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请考生务必关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以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文化考试时间:4月21日至22日(周六、周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注:考生于4月15日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在规定时间内务必通过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六、录取办法
(一)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文体综合成绩分项目、分性别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录取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不低于130分)。
(三)文体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七、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入学
申请免试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的运动员,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规定,将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八、咨询电话与网址
联系地址: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政编码:475001
咨询电话:0371-22868221(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0371-22862061(河南大学体育学院)
河南大学招生办网址:
以上内容若有遗误或变化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为准。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附件:河南大学报名申请表.docx
河南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实行多校区办学,目前有明伦校区(开封市)、金明校区(开封市)、龙子湖校区(郑州市、在建)三个校区。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河南大学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以文理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农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设有94个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7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工作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设立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相关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身高要求详见各专业录取原则。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1B1B,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
1.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美术学、摄影、书法学(使用书法省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和摄影专业的,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设计学类、绘画、动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音乐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三门成绩之和不低于56分(满分70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法区分专业主科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考生要求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表演(普通高中生)专业,使用声乐省统考成绩,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5分。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对口生)专业使用河南省对口音乐类统考成绩,只招收主科为戏曲的考生,在视唱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编导制作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专业:采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6.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1)环境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或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文化与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投档,对进档的考生录取原则为:要求省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不低于省定本科分数线25分,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2.高水平运动员: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招生录取原则
1.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定向哈密地区扶贫计划招生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二十一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河南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财[2007]7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各类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医学类45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700-1100元/生· 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 河南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勤、免、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兼传真)
招生办网址:
电子信箱:hedazhaoban@126.com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编:475001
2013年河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章程
河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是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面向全国单独提前招生的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由河南大学组织实施。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竞技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从事专项运动训练与教学、体育科学研究与竞赛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数量与学制
计划招收本科生140名,学制四年。
三、报名资格及招生对象
报名的考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对于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学生,在读期间获得全国比赛(学校认定的有关比赛)前六名者学费全免,未达到此条件者学费减半。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体育单招报名或高考报名。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6日—3月25日;报名地点:河南大学体育学院。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体育单招报名信息确认单、本人二代身份证、二级或二级以上运动员证、成绩册、秩序册、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应届生可凭所在学校证明信)报名,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报名时还需提交《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凡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 www.sport.gov.cn )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运动等级的考生还需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学习履历表和资格审查表可到 下载。报名时交考务费225元(含体检费25元),填写《考生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参加专业和文化课考试。
(二)专业课考试时间
2013年5月8日-10日;考试地点:河南大学体育学院。
(三)文化课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12日;考试地点:河南大学。
(四)体检时间
2013年5月9日-10日;地点:河南大学校医院。
五、专业课考试内容与办法
考生可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中国式摔跤、跆拳道中任选一项。
(一)田径
实战能力:专项
(二)篮球
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比赛
(三)排球
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发球、四号位扣球;实战能力:比赛
(四)足球
1.非守门员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专项技术:传准、运射;实战能力:比赛
2.守门员专项素质:立定三级跳远;专项技术:掷远与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比赛
(五)乒乓球
专项素质:四米平行往返摸球台;专项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实战能力:比赛
(六)中国式摔跤
专项素质:800米;专项技术;实战能力:实战
(七)跆拳道
专项素质:800米;专项技术:双飞、左右高位横踢、组合动作;实战能力:实战
具体考试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六、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
七、录取办法
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课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与网址:
联系地址:河南大学体育学院(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联系人:时金钟邮政编码:475001
咨询电话:0378-2862061(体育学院)0378-2868221(河南大学招生办)
河南大学招生办网址:
以上内容若有遗误或变化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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