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云南大学艺术类录取方式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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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丽江文化旅游学院(原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位于享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云南省丽江市。
学校于2002年创建并开始招生,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首批确认的办学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成功于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云南省首批转设的两所高校之一。在“2021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我校位列第57名,居云南省内同类院校第1名,跻身中国一流民办高校之列。
学校拥有占地1528亩的独立校园,教学仪器设备值近亿元,馆藏图书近200万册。体育文化设施完备,后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拥有云南省高校中的占地2万平方米的高尔夫球练习场。校园环境优美典雅,入选教育部评选的全国大学生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校园建筑获得国家建设部建筑设计银奖、“建国60周年建筑创作大奖”和“云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培养适应行业岗位需要、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和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39个本科专业;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近1.8万人,生源涵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学校三分之二的学生来自云南省外全国各地;已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的本科毕业生,近五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6.5%以上。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一批又一批学生远赴美国、法国、德国、泰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留学或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2018年被授予第一届“云南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云南省获得该荣誉称号的一所独立学院。2019年被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命名为“云南省级平安校园”,是全省高校中获此殊荣的一所独立学院。2020年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先进集体奖”和红旅赛道金奖,是云南省一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校。在2020年首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云南赛区比赛暨第四届云南省高校教师教学大赛决赛中,获得两个一等奖,是全省同类院校中一所获得两个一等奖的高校。
二、院校代码:1332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
(一)办学层次
本科,学制四年。
(二)招生专业
【普通类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秘书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日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统计学、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护理学、助产学、药学。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或超过我校在生源地所属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
2.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类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市无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选择日语或者泰语。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已实施高考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7.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五、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用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六、学费标准
七、奖助体系
八、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丽江文化旅游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九、特别说明
1.本章程为我校2021年招生总章程,2020年11月已发布的《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除因今年学校转设后校名发生变化和部分内容调整更新外,其他内容同等有效。
2.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
官方QQ:1806807186
电子信箱:ydly_zsb@163.com
学校: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1号
学校邮编:674199
云南大学艺术类录取方式
以该学校2021年艺术类招生为例,其 不同专业的录取方式是不同的(既有按文化分高低排序录取的也有按专业分高低排序录取的)。 总体录取原则是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需要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
其中艺术类的 美术学专业 具体录取规则是在上述前提条件下 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类的 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录取规则 是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2021年云南大学艺术类录取信息:
1、云南大学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
2、两个学院在各省(区、市)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3、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
4、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以上内容参考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云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 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实施院校。
云南大学 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城东南部雨花大学城片区内。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
云南大学 现有23个学院、8个研究院、1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留学生院;有本科专业92个,涵盖了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教育、艺术等学科门类。
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2.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20个;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3.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总分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总分和志愿相同的,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除国防生及体育教育专业外,其余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除国防生外的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国际政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7."风景园林"和"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将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8.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必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9.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的汉语言文学、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旅游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参加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文秘教育;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方向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方向为计算机及应用教育。
10."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1.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12.我校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学费标准
1.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重点本科标准收费;三、四年级,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六、入学
1.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 云南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
1. 云南大学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 云南大学 招生办公室。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 云南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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